國家藥監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藥科學監管 促進中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作者:界面新聞 來源:百家號 2023-1-13 打印內容
八、推進中藥監管全球化合作
(二十七)充分發揮國際合作平臺作用。進一步深化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草藥監管合作組織(IRCH)、西太區草藥監管協調論壇(FHH)國際合作,充分發揮“一帶一路”國際合作框架、“中國-東盟藥品合作發展高峰論壇”、世界衛生組織傳統醫藥合作中心等平臺作用,積極推動在傳統草藥監管合作、標準協調等方面進一步形成國際共識。
(二十八)支持中藥開展國際注冊。積極開展中藥國際注冊政策宣貫和交流,支持國內具有臨床優勢的中藥開展國際注冊,鼓勵開展中藥國際多中心臨床試驗。按計劃組織對進口藥材的產地、初加工等生產現場以及境外中藥(天然藥物)的研制、生產實施檢查。
(二十九)傳播中藥監管“中國經驗”。加快推進中藥監管相關政策規定和技術指導原則翻譯工作,分批次印制中藥相關技術指導原則外文版本,加快國際推廣,為國際傳統草藥監管規則和標準制修訂貢獻“中國經驗”。
九、保障措施
(三十)強化部門聯動、協同推進。強化與衛生健康委、醫保局、中醫藥局等部門協同聯動,在中藥相關重大政策制定過程中加強溝通交流,形成各部門共同推進中藥傳承創新發展良好局面。
(三十一)大力發展中藥監管科學。研究制定中藥監管科學發展戰略和關鍵路徑,推進開展國家藥監局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積極籌建藥品監管科學全國重點實驗室,依托國家藥監局藥品監管科學基地、重點實驗室和重點項目實施,推動研究用于中藥評價的新工具、新方法和新標準,并建立促進其用于中藥監管的轉化認定程序,建立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中藥監管科學體系,解決中藥監管基礎性、關鍵性、前沿性和戰略性技術問題。
(三十二)加強高端智庫建設。充分發揮高端智庫作用,組建由中醫藥領域和其他相關學科領域的院士、國醫大師以及資深專家組成的中藥管理戰略決策專家咨詢委員會,建立中藥監管科學工作專家組,為國家藥監局提供相關政策、法律咨詢,提出決策參考、工作建議,確保中藥監管工作重大決策的科學性、權威性。
(三十三)重視監管科學人才隊伍培養。加強與高水平研究機構、高等院校以及行業學會、研究會等合作,構建中藥監管人才培養課程體系,分類別開展監管能力和實務培訓,培養一支適應中藥高質量發展的監管隊伍。
(三十四)夯實中藥監管基礎建設。加強中藥監管基礎數據建設,開展數據科學研究,從技術標準、質量追溯、過程監控、風險監測等方面,推動構建以數據為核心的中藥智慧監管模式。
(三十五)全面落實國家區域戰略。落實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和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建設,鼓勵條件成熟地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加強中藥質量安全監管,促進中藥產業更高質量發展等方面先行先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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