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監管機構大調整的背后考慮及政策走勢
作者:佚名 來源:慧聰網 2018-3-23 打印內容
目前來說,有些疑問的政策之能是長期照護險。長護險這個新模式的探索雖然之前一直是醫保相關部門來牽頭,但從模式上來說,包括醫養結合方面的探索,又更像是職能歸屬人社部門的社會保障,所以未來我覺得還不太能確定,但理論上放到醫保局這邊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另外,具體到經辦層面,關系到老百姓生活的社保卡發卡數量已經超過10億,醫保局的新模式會不會給居民生活帶來新的不便,也要看相關部門的智慧和合作了。
藥械集中采購方面,筆者和業界包括很多專家廣泛猜測的取消藥械招標的觀點不同。我認為短期內取消或者重大變革現有模式的可能性并不大。特別是現在的掛網(陽光采購)模式,是基于多年經驗形成的一種較為合理的模式,可以說從理論上進一步改良的空間已經不太大了。有可能加以改良的,可能是競價議價方面或許會結合醫保支付標準來一起考慮。這里需要考慮的一點其他因素就是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進度,未來無論是(技術標)質量層次劃分,具體支付標準等等方面,都很可能會有一定的參考意義。另外就是創新產品的市場準入,很有可能會把原有的藥械議價模式和醫保談判結合起來,和國外一樣,一次性談判到位,提高準入效率。
醫藥定價方面,隨著支付方式改革的推進,按病種收費模式有可能會進一步探索。畢竟從醫保支付方的按病種付費到醫院的按病種收費,之間沒有什么太大的技術層面的難度。從收費標準的制定來看,應該會給醫院一定的盈利空間,畢竟在藥械零差率之后,醫院需要合法合理的補償模式。
醫藥衛生價值評價部門(或者叫衛生經濟學相關部門)的發展會在未來比較迅速。一方面是與國際接軌,畢竟現在去國際上開個會交流,有種“開談不提HTA,讀盡詩書也枉然”的感覺。另一方面,上述提及的議價或談判,應該說衛生經濟學是個非常有必要的工具,在之前人社部門36個產品談判時,相關資料就作為參考資料提及。雖然由于目前此方面國內起步較晚,有些證據可能缺乏一定的客觀性和公正性,所以,未來無論是成立專門的官方機構及出臺相關政策,都是有著很大的可能性的。
在此也聊一點兒個人推演的、比較有意思的政策走勢,大家可以隨便聽一下,不必當真。
藥械集中采購方面,形成區域化的大平臺,甚至未來形成全國性的交易平臺。這點其實之前是有過不少探索的。包括京津冀等等。應該說,現有的掛網(陽光采購)模式,即使形成一個全國性的平臺,從技術角度來說,也沒有什么難度。如果是一個全國性的平臺,可以極大的減輕藥械企業的負擔,至少不用做31套招標的企業資料、產品資料,外加什么證照原件,跑到各個部門去開什么無假藥證明,這樣做也有助于形成全國性的醫藥企業誠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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