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藥零售風口已至,迎風飛揚還需打破哪些壁壘?
作者:佚名 來源:醫藥網 2016-8-12 打印內容
近日,浙江省衛計委下發《關于加強公立醫院自辦藥店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將公立醫院藥房降低“藥占比”列入行政文件中。該通知不僅正式要求公立醫院明確管理職責、加強財務監督,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是“監管藥事服務”,“凡本醫院提供的中標目錄內藥品處方,在自辦藥店購藥,列入本醫院‘藥占比’考核。”
浙江整治醫院自辦藥店釋放出了處方外流的信號,加上近日廣西柳州市桂中大藥房試點承接醫院處方的新聞,一時間,一石激起千層浪,藥店人士紛紛表示看到了零售藥店承接醫院處方的曙光,但也有部分人仍心存質疑,“即使藥店拿到了處方單,這些藥在社會藥店就能買到么?”“零售藥店真的有這份實力切分處方藥市場‘蛋糕’么?”
處方外流,曙光在柳州升起
眾所周知,公立醫院自辦藥店非常普遍。在新醫改規定2017年公立醫院藥占比降至30%以內的政策下,公立醫院不得不考慮將醫院處方藥品分流至藥店。而自辦藥店屬于醫院管理控制范圍內,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因此,自辦藥店成為醫院分流的首選。即便政策早已鼓勵醫院處方外流,但社會藥店依舊難以分羹這千億級的處方藥市場。
廣東省醫藥零售行業協會副會長劉桂春曾公開表示,在國家政策的推動下,醫院保留處方的動力雖然減弱,但還是存在各種復雜利益,所以,處方外流實施起來有一定難度,最多只能做到“半外流”。同時他認為,在處方藥半外流的情況下,比較可能實施的方式就是醫院與部分藥店合作,開展醫院藥房托管,或者直接與社會藥房建立點對點合作。
而就在日前,廣西柳州市5大醫院正式與桂中大藥房完成對接,通過分級診療平臺,實現在醫院開處方到社會藥店取藥。目前,口服類用藥成為首批試點品類。柳州市參加新農合的參保人員,在新農合定點醫院看病后,可自愿選擇在本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取藥或憑處方(含電子處方)到承擔門診藥事服務的新農合定點藥店取藥。
柳州的院外處方銷售落地政策被不少行業人士視為希望,有了試點,就有經驗可循,社會藥店似乎已經觸碰到了處方藥銷售的巨大“蛋糕”。
別高興太早,藥店要解決的問題還很多
盡管政策風向示好,社會藥店就將迎來處方藥銷售的重大利好么?
“處方外流是必然趨勢,但即使是在醫院藥房也被控制藥占比的今天,零售藥店仍不可能等來‘春天’。藥店想要與處方市場真正對接,路還很長。”北京德興隆醫藥管理咨詢公司首席顧問高普才給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浙江整治醫院自辦藥店釋放出了處方外流的信號,加上近日廣西柳州市桂中大藥房試點承接醫院處方的新聞,一時間,一石激起千層浪,藥店人士紛紛表示看到了零售藥店承接醫院處方的曙光,但也有部分人仍心存質疑,“即使藥店拿到了處方單,這些藥在社會藥店就能買到么?”“零售藥店真的有這份實力切分處方藥市場‘蛋糕’么?”
處方外流,曙光在柳州升起
眾所周知,公立醫院自辦藥店非常普遍。在新醫改規定2017年公立醫院藥占比降至30%以內的政策下,公立醫院不得不考慮將醫院處方藥品分流至藥店。而自辦藥店屬于醫院管理控制范圍內,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因此,自辦藥店成為醫院分流的首選。即便政策早已鼓勵醫院處方外流,但社會藥店依舊難以分羹這千億級的處方藥市場。
廣東省醫藥零售行業協會副會長劉桂春曾公開表示,在國家政策的推動下,醫院保留處方的動力雖然減弱,但還是存在各種復雜利益,所以,處方外流實施起來有一定難度,最多只能做到“半外流”。同時他認為,在處方藥半外流的情況下,比較可能實施的方式就是醫院與部分藥店合作,開展醫院藥房托管,或者直接與社會藥房建立點對點合作。
而就在日前,廣西柳州市5大醫院正式與桂中大藥房完成對接,通過分級診療平臺,實現在醫院開處方到社會藥店取藥。目前,口服類用藥成為首批試點品類。柳州市參加新農合的參保人員,在新農合定點醫院看病后,可自愿選擇在本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取藥或憑處方(含電子處方)到承擔門診藥事服務的新農合定點藥店取藥。
柳州的院外處方銷售落地政策被不少行業人士視為希望,有了試點,就有經驗可循,社會藥店似乎已經觸碰到了處方藥銷售的巨大“蛋糕”。
別高興太早,藥店要解決的問題還很多
盡管政策風向示好,社會藥店就將迎來處方藥銷售的重大利好么?
“處方外流是必然趨勢,但即使是在醫院藥房也被控制藥占比的今天,零售藥店仍不可能等來‘春天’。藥店想要與處方市場真正對接,路還很長。”北京德興隆醫藥管理咨詢公司首席顧問高普才給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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