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藥產業政策細則落地 藥價有望市場化
作者:佚名 來源:醫藥網 2016-7-29 打印內容
但事實上,在患者看病過程中,除了類毒品、麻醉藥品和精神類藥品外,在醫院使用的臨床藥品并無特別之處。同一種藥品的成分和療效基本差不多。如今國家要求醫院醫生開具處方時必須開具藥品通用名,并主動給患者提供處方,患者拿到處方后,可以選擇在包括藥店在內的零售終端購買處方藥,以此,中國醫院的藥占比才有可能大幅下降。
日前,衛計委發布的《2015年我國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中透露,2015年全國衛生總費用預計達40587.7億元,其中政府衛生支出12533.0億元(占30.88%),社會衛生支出15890.7億元(占39.15%),個人衛生支出12164.0億元(占29.97%)。人均衛生總費用2952元,衛生總費用占GDP百分比為6.0%。 病人醫藥費用方面,整體數額仍在上漲,但藥占比有所下降,且在醫院中降幅超過去年。
2015年,醫院內藥占比穩定下降。醫院門診藥費占48.3%,比上年下降1.0個百分點,降幅與2014年持平;醫院住院藥費占36.9%,比上年下降1.5個百分點,高于2014年降幅。
海通證券(600837,股吧)也在一份公開研報中表示,如果處方外流后,部分藥品將被擠出醫院,而藥品需求最大的可能就是流向零售市場。
不過,值得關注的是,在此前的醫改過程中,國家雖然嚴格控制藥占比,同時也嚴格控制醫院體系的費用,但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由于醫生實際收入并不算高,難以抵擋藥廠給予各類藥品回扣的誘惑,因此,醫院和醫生會通過各種辦法控制處方外流。
“針對病人的病情,醫生開具的處方一般分為真正治病的藥和‘醫生自己吃飯的藥’,”上述研究員也解釋,前者是具有療效的藥,后者則大都是一些舒筋活血的輔助性藥品,但藥廠給醫生的回扣比例中,一般前者只有20%-30%,后者則高達50%以上。因此,在處方藥開具時醫生和藥廠可能還會聯合,會通過一些稀有規格、劑型等方式規避藥品通用名的制約。此外,一些藥品原本可口服的藥品,醫生可能會改為開設注射藥品,患者因無法自己在家注射,因此繼續選擇在醫院消費。“所以說,在藥品交易市場機制尚未完全建立并良性運轉前,處方外流政策的落地效果可能相對有限。”
而大眾關注的創新藥的落地過程中,備受藥企關注的另一要點則是藥品上市許可方面的制度規定。上述藥企負責人解釋,當前中國藥品創新過程中最大的難點是科研力量不夠強大,國外的一個新藥開發,一般其研發投入會很大,但中國諸多藥企自身規模和實力有限,在研發上的投入不夠,如果中國藥品要真正創新,在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很關鍵,但受制度限制,如果科研院所內部的科研人員不能明確參與企業的運營和管理,無法商業化,而如今,方案中明確“科研院所等單位,可采取資金注入、技術入股等合作形式,組建產業聯盟或聯合體”,這一規定打破了我國科研成果合理轉化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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