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去行政化的困局:三明醫改模式的借鑒與反思
作者:佚名 來源:醫藥網 2016-12-2 打印內容
行政化是計劃經濟體制的特征。行政力量滲透到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計劃經濟體系中建立起來的單位體系,尤其是事業單位體系,更是行政力量滲透并管控社會生活的組織保障。改革開放的實質,就是市場力量的興起以及社會力量的成長。實際上就是一個去行政化的過程。去行政化過程在不同的領域有快有慢,在醫療領域相對較慢。
去行政化的進程在很大程度上必須要由行政力量來推動。但隨便解除某一項行政管控,都牽一發而動全身。如果行政力量不愿意打破陳規,或者說市場力量和社會力量尚不足以推動行政力量去變革,那么去行政化就難上加難了。這就是醫改的謎團和困局所在。去行政化的困局到底能不能突破,在近年紅遍大江南北的“三明模式”中,這個問題的答案顯露出一些端倪。讓我們細細分辨一下。
一、去行政化需要再行政化
三明模式的內涵豐富,但最具特色、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終結了“九龍治水”。在市委和市政府的全力支持和“充分授權”下,時任三明市市委常委、三明市副市長的詹積富出任市醫改領導小組組長,統一領導,一舉改變有關醫療、醫藥、醫保等政府職能部門由多個領導分管的現狀。
醫改的目標是去行政化,但實施的第一步卻是再行政化。這看起來困局的進程,源于中國的一項國情,中國行政化的社會經濟體制有一個特色,即分散型行政化。
在分散型的行政化體系中,所有單位的運行自然要受到諸多政府部門的影響和制約。因此,整個單位體制呈現為某種網狀型行政組織:一方面,所有單位依照功能縱向組織起來,形成等級體系;另一方面,在每一個行政等級上都存在著跨單位的行政機構,分別控制著所有單位運行的某一方面。分散型行政化常常表現為紛亂,由于行政權力分散在不同的政府部門,如果缺乏部門間的有力協調,不同部門的舉措自然會步調不一。
這種協調不力的情形,既發生在中央,也發生在地方,而中央又鼓勵地方進行探索,于是醫改無論是在地方政策執行層面,還是創新層面,就難免出現各種醫改政策出現相互抵觸、自相矛盾的困境。
實際上面對這種局面,再行政化的呼聲在醫療體制內部一直有所提及。再行政化的主要目標是將涉及醫療的所有行政權力收歸衛生行政部門,以便對醫療服務的各個鏈條,實施全方位、全環節的自上而下的管理,以推動大部制改革。但再行政化取向始終未在龐大的行政體制內獲得其他各政府部門的認可。這是新醫改中許多爭論的根本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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