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用藥目錄,公立醫院聯動開始了!
作者:醫藥網 來源:醫藥網 2019-3-29 打印內容
醫藥網3月25日訊 公立醫院輔助用藥目錄開始聯動。
▍大三甲發布輔助用藥管理辦法,力度空前
昨日(3月21日),據微信公眾號《醫藥代表》消息,重慶市一所三甲醫院發布《臨床合理用藥管理辦法》,公布了輔助用藥的定義、輔助用藥范圍和相應的管理辦法。
此前,國家衛健委曾發布文件,要求制定全國輔助用藥目錄,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國家公布的輔助用藥目錄基礎上,制訂本省份輔助用藥目錄,省級輔助用藥目錄不得少于國家輔助用藥目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在省級輔助用藥目錄基礎上,增加本機構上報的輔助用藥品種,形成本機構輔助用藥目錄。其他醫療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在省級輔助用藥目錄的基礎上,制訂本機構輔助用藥目錄。
這意味著,藥企除了擔心自己的品種出現在國輔名單上外,醫療機構的輔助用藥目錄也同樣不容小覷:畢竟真正落地實施的是各醫療機構。
而此次,賽柏藍發現,這家大三甲醫院的輔助用藥管理規定,對輔助用藥的使用限制力度非常之大:對在此布局市場的醫藥代表來說,進了輔助用藥目錄并不是最危險的事——因為輔助用藥內部也即將迎來大廝殺。
▍符合任一條件,被視為輔助用藥
據醫藥代表消息,符合以下任意一個條件的品種(以通用名計),被視為輔助用藥。
1、《臨床用藥須知》或藥品說明書上明確為“輔助性治療”的;
2、國家衛生行政部門發布的臨床路徑以及中華醫學會等國家一級(一類)學(協)會發布的臨床指南、專家共識所提及的用于疾病輔助治療的;
3、所有免疫增強類化學制劑;
4、除激素類制劑、特定營養缺乏下支持治療外的,所有人體自然存在的成分及其衍生物類化學制劑;
5、列入軍地輔助用藥目錄的;
6、被醫院既往或其他兄弟單位納入輔助用藥管理且非臨床治療必須的中成藥及民族醫藥。
其中,第6條需要注意,對很多曾被納入輔助用藥的中成藥和民族醫藥來說,“連坐”效應十分明顯:有過“黑歷史”的,被兄弟單位納入輔助用藥的,在重慶這家大三甲醫院,都難逃進入輔助用藥目錄的命運。
▍輔助用藥內部品種大廝殺,開始了
《醫藥代表》披露的管理辦法顯示,嚴禁門急診患者就診開具1種以上中成藥;同一住院患者的同一治療時間窗內,相同藥理作用的輔助用藥使用不得超過1個品規(以最小藥理學分類第3級目錄計),總數不能超過2個品規;同一患者一次住院期間使用輔助用藥不得超過3個品規(含出院帶藥)。
此前,賽柏藍曾根據公開文件總結出了217個輔助用藥目錄:從治療領域來講,主要在心腦血管治療(45個)、營養電解質制劑(59個)、腫瘤輔助治療(22個)、免疫調節(22個)、神經系統疾病治療(16個)等5大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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